鞍山市出台了《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》
| 招商动态 |2016-07-13
鞍山市出台了《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》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鞍山市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公用事业及公共服务重大项目,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进入招商引资的领域。鞍山在《实施意见》中明确提出要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规范化、制度化轨道,着力构建全市“一盘棋”招商大格局,实现精准招商、务实招商、诚信招商。
近年来,鞍山的民间投资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热情,这是因为市里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》《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》等多项鼓励、支持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。
这次为了全面激活社会资本,鞍山在一些重点领域敞开大门、发出“请柬”,在出台的招商引资新政中,提出要积极开展PPP项目招商,着力引进域外各类资本,积极参与市政、水务、交通、医疗、教育、文化、养老、科技等项目建设,进一步拓展招商空间和领域。
新政虽好,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,当下在国内的一些地方,民间资本遇到了找不着门或者进了门又被挤出门的现象。在去产能、去库存、去杠杆的大背景下,激活民间投资的一池春水还需要政府破“门”开“路”,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,为民间投资铺就更加宽敞的通道。
就目前来看,民间投资的“路障”着实不少,“玻璃门”“弹簧门”“旋转门”和“市场的冰山”“融资的高山”“转型的火山”等突出问题,已经成为民间投资的障碍。只有“开三门”“搬三山”,才能让民企与国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。
其实,要扫清民间投资发展的路障也并不难,就是要在“放管服”上做文章。“管”就是要管住政府和市场两头。“放”的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宽松的氛围,释放市场活力和潜力,但“放”不等于“放任”,事中、事后监管必须跟上。“服”就是要想企业所想,急企业所急,积极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。惟其如此,我们才能迎来民间资本投资的春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