绥阳会展中心、城建档案馆、人民文化宫、诗乡文化陈列馆项目招商公告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02
为提升绥阳形象,加快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步伐,经中共绥阳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绥阳会展中心、城建档案馆、人民文化宫、诗乡文化陈列馆四个项目的投资方,现将四个项目招商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绥阳会展中心、城建档案馆、人民文化宫、诗乡文化陈列馆项目。
2、项目区位:项目拟建在天台南路、西五路、幸福大道、西三路之间,四周临城市主次干道,西三路、幸福大道已建设完成,北侧临天台山公园,场地内用地条件较好。
3、项目规模:用地面积约218.7亩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、城建档案馆、诗乡文化陈列馆、人民文化宫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。
4、投资估算及筹措:会展中心等四个项目由企业代为建设,估算动态总投资85000万元,资金由企业方自筹。
二、项目招商单位
绥阳县人民政府
三、主要招商对象
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及其他财团企业。
四、项目运作模式
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公开招商,绥阳县人民政府分别与报名单位商谈择优确定投资方;本项目由投资方全额投资实施开发建设。
五、招商引资条件
1、投资方招商成功后应在绥阳县所在行政区划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,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。
2、投资方需预付双方约定的履约保证金,并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竣工。
3、投资方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,无不良记录,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资质。
六、报名方式
1、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1日开始;
2、报名地点: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
3、报名提交资料:①单位资质证书②单位营业执照。
七、联系方式
1、联系单位: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联系